南宁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南宁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分别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市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南宁,简称“邕”,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全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金融中心,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素有“中国绿城”“天下民歌眷恋的地方”等美誉,是“联合国人居奖”获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三连冠城市、国家森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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