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延安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延安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分别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市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延安位于陕西省北部,地处黄河中游,黄土高原的中南地区,西安以北371公里。北连榆林,南接关中咸阳、铜川、渭南三市,东隔黄河与山西临汾、吕梁相望,西邻甘肃庆阳。全市总面积3.7万平方公里。属内陆干旱半干旱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年均无霜期170天,年均气温7.7℃~10.6℃,年均日照数2300~2700小时,年均降水量500毫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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