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普陀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普陀区地处上海市西北部,与静安、长宁、嘉定、宝山等区接壤,区域面积55.53平方公里,下辖8个街道、2个镇。苏州河流经普陀区14公里,岸线长达2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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