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境内的国家行政机关。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由市长、副市长、政府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局长和主任组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乌兰察布”为蒙古语,意为“红色的山口”,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国境线104公里,总面积5.45万平方公里,辖11个旗县市区,总人口269万,有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朝鲜族等35个民族。乌兰察布距今已有6000余年的文明史,是中国古代北方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也是草原丝路和万里茶道的重要节点,孕育出了瑰丽夺目的察哈尔文化和杜尔伯特文化。大窑文化遗址是中国年代最早、规模最大的旧石器时代石器制造场;化德县裕民遗址填补了北方草原新石器时代考古的空白;岱海文化遗址群处于同期文化领先水平,被考古学家赞誉为“太阳升起的地方”;元代集宁路遗址,是欧亚茶驼古道、草原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和货物集散地,见证了昔日“使者相望于道,商旅不绝于途”的灿烂辉煌。
© 2020-2030 NeSoso.cn All Rights Reserved.
QQ:229999969 Email:229999969@qq.com